发生交通事故后,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需做赔偿,特别是致使受害人死亡或是残疾的,那样将要承担被扶养生活活费。一般地,侵害人需要赔偿受害人未成年子女的扶养费,但对于超生的未成年子女是不是承担扶养费,第一得先对超生子女做个法律上的认定。
所谓超生的子女,其实是计划外生育的子女,家庭有超生子女的,是违法行为,需同意行政处罚。但政府做的处罚行为是对爸爸妈妈,而不是对超生的子女,只须爸爸妈妈按规定支付了社会抚养费,就能给超生子女正常上户等。
所以,爸爸妈妈有超生行为的,不及于超生的子女,超生子女不同意处罚。因此,扶养人发生交通事故后,超生的子女照样可以倡导被扶养生活活费。
并且,超生子女倡导被扶养生活活浪费时间还要满足以下的条件:
1、扶养人(即受害人)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;
2、未成年人,即实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下。
假如赔偿义务人以超生子女为由拒绝赔偿,那样建议可以积极采取以下的手段维权:
1、再试一试找他们协商。由于超生子女享有被扶养生活活费,是法律明确规定,所以只须明确了这点后,他们继续拒绝赔偿的,是不理智的行为,所以可以试一试再找他们协商处置。
2、直接去法院起诉。假如他们否认超生子女有权被扶养生活活费的,那样建议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。
最后,其实发生交通事故后,假如受害人有多个被扶养人的话,那样就需要积极进行认定,确定被扶养人事。不过,受害人超生的子女,不是限制的范围,赔偿义务人需积极予以赔偿。如果是超生的子女有多个,赔偿义务人拒绝赔偿被扶养生活活费的,那样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置。